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步伐,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抓实学习领会作为关键环节、前置程序,依托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干警大会、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等活动,组织开展数字检察学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的重大意义。同时,将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的要求部署同谋划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增强大数据应用思维,一体化推进数字检察工作。
为强化工作领导,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进行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后续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针对数字素养提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走出去”学习数字检察先进理念,组织人员前往陕西省西安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和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交流学习,持续提升检察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结合实际,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制度,确保全院数字检察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一线办案人员首创精神,前期向各业务部门征集监督模型,筛选并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论证模型的功能性与可行性;立足法律监督实际,自觉融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定申报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主要数据来源的法律监督模型参加竞赛,并组建一支以检察官为主导、技术人员为辅助的专业团队,具体负责模型建设;着眼于“小切口”,深入挖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业务需求,积极探索本院各业务部门大数据监督线索,在落实“三查融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并开发符合海原检察工作实际的监督模型;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力度,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打造数字体系,确保大数据法律监督有序、有力、有效。(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 李洋)